从微信“摇电视"看互联网+电视行业
2015年除夕,央视春晚与微信的合作让“摇电视”这个功能几乎被全国观众所熟悉,也赢得了业内的极大关注。
而且,早在2014年,湖北卫视就帅先启动了电视互动模式“微信摇一摇”,观众在收看湖北卫视明星恋爱真人秀节目----《如果·爱》的同时,只要拿起手机,打开微信,点击摇一摇功能,进入歌曲就可以实时识别出正在收看的节目。还可以“摇”出各种页面,参与丰富有趣的节目互动,形成了很多的节目效应。
现在,看电视拿起手机进入微信“摇一摇”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姿势。
电视行业的人也逐渐意识到,电视栏目的创新,需要熟知互联网+,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把握电视节目创新的未来。
互联网+电视节目的核心
不要觉得烦,我们正是要提大数据和云计算。
首先,大数据能帮助电视行业更明确的找到目标受众,然后将受众的特征进行细分,会将受众的需求具体化、形象化和规模化。
其次,云计算可挖掘丰富节目资源。云计算将传统资源进行重新梳理、归类和细分,赋予各种资源新的内涵、新的价值,让用户享受到便利。
第三,互联网+赋予传统元素新内涵。《非诚勿扰》的嘉宾选择,除了传统的驻点报名,还接受了几家婚礼网站的推荐;《中国好声音》除了导师评选,选手的表现还放在网络上进行点击下载和人气排名;《爸爸去哪儿》栏目组所到之处,都通过互联网告知观众,继而形成网上网下的热点地带。在互联网+的条件下,融合得程度有多深,栏目的生命力就有多长。
第四,互联交互让受众成为主角。《我是歌手》就是紧紧抓住了观众的主体意识,不断地利用栏目所出现的种种意外创造话题。电视创意过程中,要把观众的主体参与意识放在突出的位置。
第五,让新媒体注入电视栏目。新媒体对电视创新的贡献分别体现在软件和硬件上。新媒体介入现代电视栏目,直接贡献形态创新,表现力创新,传播方式创新。巨型LED的运用、虚拟观众的设置、弹幕的运用等等,每一次变化都能给观众带来惊喜,每一种新技术都是对电视栏目创新极大地促进。
互联网+电视节目的四忌
在电视栏目创新过程中,不仅仅要具有互联网+的思维,还应该有互联网+的意识。主要体现在四忌:
一忌无目的
互联网+的运用最终是为了栏目表现力的需要,为了增强传播效果。只有将互联网精神融入到电视栏目中,才为加,否则为减。比如数据,一堆数字毫无意义,必须找到真正有利于信息判断,有利于观众感知的数据。这种目的性需要专业的判断,也需要精确的计算。
二忌无创意
互联网+要善于创造新型的工具,第一个使用弹幕很吸引人,第二个第三个再用就会让人感觉是屏幕垃圾。虚拟观众也是如此,不能为了虚拟观众,排斥现场真实观众。电视创意人员应该与技术人员联合研发新技术,实现新突破,这才是真正的创意。
三忌多杂乱
有人总喜欢堆砌式创新,把所谓的新手段全部拿来,从头到尾,追求无处不在。这种多杂乱的模式,也不可取。互联网+是一个局部概念,互联网+“传统”,才是完整的。这种嫁接或者叫混搭,不能失去其本身实质,否则就是喧宾夺主。简约极致往往是互联网思维所追求的重要品质。
四忌大投入
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,大投入并不是万能钥匙。有些大场面、大装置往往起不到入脑入心的效果。比如语言类节目就不需要大舞台,益智类节目也不需要大装置,真情类节目不需要明星化,故事类节目不需要粉丝营造氛围等等。应该根据内容需要,结合形态创意,适合而止,收放有度。